各团委(团总支):
共青团凯时(北京)第十六代表大会妄想于2012年05月18日召开。凭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下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以下简称《选举规则》)的有关划定,经共青团凯时(北京)第十五届委员会研究,报校党委和共青团北京市委赞成,将本次团代会代表选举事情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派原则
凭证有关划定和我校团员人数,本次代表大会将选举爆发代表225名,代表名额分派按《团章》和《选举规则》有关划定执行,原则上凭证各单位团员人数按比例确定(各选举单位详细分派名额见附件一)。
二、代表条件:
(一)代表应是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共青团员(包括保存团籍的共产党员),并且应是共青团中的优异分子。一样平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心,在重大问题上态度坚定,旌旗鲜明。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头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主要头脑,有为人民效劳的本事和议事能力。
3.起劲投身刷新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完成党团组织交办的使命,在学习、劳动和事情及其他社会运动中起模范作用并做出突出效果。
4.清正清廉、公正正直,同宽大团员坚持亲近联系,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托。
5.坚持原则,有对团的事业认真的精神,如实反应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准确行使团员的权力。
(二)团代表大会不但可以选举其所属团组织规模内的团员,还可以经上级团组织委托选举其所属团组织规模以外的团员,但所选职员必需是上级团代表大会所属规模以内的。
三、代表的爆发步伐
(一)大会正式代表的爆发按以下步伐举行:
1.所有代表以团委(团总支)为选举单位均按《团章》及《选举规则》的划定民主选举爆发。
2.代表选举事情在各团委(团总支)的组织向导下举行。
3.各团委(团总支)分派团代表名额应与本单位各团支部讨论,在普遍征求宽大青年团员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团结本单位共青团事情的详细情形,确定各团支部的代表分派名额。
4.代表候选人由各团支部按分派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凭证大都团员的意见,在充分征求上级团组织等各方意见后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团委(团总支)。
5.各团委(团总支)对团支部提交的代表候选人准备人选名单举行审查,团结本单位团学事情的详细情形和要求,在征询同级党组织及校团委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予以批复,各团支部凭证各团总支的批复意见召开团员大会,选举爆发代表。
6.选举代表时,到会的团员数凌驾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举行选举。
7.代表选举接纳举手表决的方法举行等额选举,代表候选人须在团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中得票凌驾半数方可中选为代表,选举设监票人一人。
8.代表候选人得票未过半数者不适中选,由团支部再次征求团员等各方意见酝酿确定新的候选人并经团总支批准后向团员大会提出,由团员大会予以举手表决。
(二)选举团代会代表时须注重:
1.团代会代表均应由选举爆发,党、团组织不可指定出席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任何人都不可不经选举而作为团代会的虽然代表。
2.团员因重大问题接受组织审查时代不宜被提名为代表候选人。
3.代表选举应具有普遍性,需兼顾男女比例和少数民族比例,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35%,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不低于7%。
四、代表选举日程安排。
1.04月28日,发出选举事情的通知;
2.05月02日-10日,各选举单位凭证通知划定组织选举,并将选出代表名单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校团委(代表名单见附件二、代表挂号表见附件三);
3.05月10-12日,校团委审查各院上报名单,并起草资格审查报告;
4.05月13日,体例代表名册。
五、选行动施由校团委认真诠释。
共青团凯时(北京)委员会
2012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