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评先评优”细则(试行)
第一条 总则
1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先评优”,旨在通过表扬学院先进小我私家,树立先进典范,增进学生前进,在学生中施展优异的导向作用。
2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先评优”评选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评选工具为注册在籍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研二学生。
第二条 奖项设置
1.
人文学院优异共产党员
2
.人文学院优异学生干部
3
.人文学院文体先进小我私家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
.人文学院优异共产党员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心,拥护党的蹊径、目的、政策,政治上、头脑上同党中央坚持一致。
(2)为学院党务事情作出突出孝顺,评选人数为党员比例的10%。
(3)自觉推行党员义务,遵守校规校纪,讲文明、讲品德,在加入政治运动,搞好专业学习,注重品行修养,遵守校规校纪,联系宽大同砚,肩负社会事情,开展公益效劳,投身校风建设等八个方面模范带举措用突出。
(4)亲近联系群众,起劲开展群众事情,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组织看法强,自觉加入组织生涯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运动,准时交纳党费。
(6)没有受到任何党(政)纪处分,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4个优异,无缺乏格项。
2
.人文学院优异学生干部
(1)头脑起劲上进,乐心折务,乐于贡献,整体责任感强,听从学院治理和划定。
(2)学习效果优异,任职时代各科均无缺乏格征象。
(3)担当学院研究生会、青年自愿者协会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体现突出,为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事情做出较大孝顺。
(4)学年内担当以上事情满1学年,起劲热情做好自己所肩负的学生事情,不怕难题,不盘算小我私家得失,赢得同砚尊重。
(5)未受到学校处分及学院转达品评。
3
.人文学院文体先进小我私家
(1)起劲加入学校、学院各项文体运动。
(2)体育:在校级以上体育角逐中体现突出,为学校争得声誉;或在校运动会上为学院争得声誉。
文艺:自动展示小我私家专长,代表学院加入校级以上文艺演出;或者代表学院加入校级以上文艺角逐,并取得较好效果,为学校争得声誉。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
.每年9月下旬,由切合条件的小我私家自主申请,准备相关质料并PPT汇报。
2
.向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先进小我私家的学生质料举行审核,上交向导小组讨论,并将讨论效果举行公示。
3
.每年10月人文学院向获得学院先进小我私家的学生揭晓声誉证书。
第五条 评选的组织向导
1
.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生事情有关认真人组成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先评优”向导小组,认真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先进小我私家的评选事情。
2
.向导小组设在人文学院党总支,办公室认真处置惩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先评优”的组织评选事情以及一样平常事务等。
3.
向导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赵庆海
成员:张超 车俊豪
第六条 本章程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评先评优”向导小组认真诠释。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3
年9月